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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3 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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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盘踞在辽东皮岛的汉人势力刘氏先后经历了"叛明归(后)金"与"叛金归明"。然归明后的困局让刘氏逐渐成为游走于明廷与后金政权之间的第三股事势力,并成为明廷与后金之间争取的对象。明廷欲通过刘氏联络海上汉人抗金势力,建构以皮岛为中心的海上防御后金的事力量,故积极笼络刘氏。为化解明朝的海上防御战略,皇太极运用离间计与恩威并施之策,积极"争取"刘氏势力。在皇太极不断加大政治砝码诱惑之下,刘氏终于走向后金一边。天聪四年七八月间,刘氏与后金在盛京、皮岛先后举行秘密盟誓。然随着刘兴治被岛内反对盟誓者所杀,盟誓之目的亦化为泡影。但自此后,明廷海上防御线逐步被后金瓦解,加重了明廷的危局。 博物馆藏有一件《金国汗黄台吉与海岛刘兴治等告天盟书》,它是天聪四年后金政权与皮岛刘氏之间盟誓的历史证物。经对勘,其所载内容与满文文献完全契合,具有独特的历史与学术价值。本文将该盟书与满、汉文材料相互佐证,试图复原天聪四年七月十一日金国汗黄台吉与皮岛刘兴治等盟誓的前因后果等历史面貌,以示该件文书的历史与学术价值。淅川和尚岭楚墓出土的铜器铭文"且埶"二字,以周代铭文表达之惯例,"且"字应表示祖先之"祖","埶"字应表"设"。此器应是墓主灵魂所凭依之物,楚、曾等国称之为"祖埶",依传统的礼俗则可称作"祖坐"或"神坐",若以"三礼"所载,其应是死者之子为其所设灵魂依凭的"重",或称"祖重"。在举行丧葬礼仪时,"祖埶"代表死者接受祭奠, 随棺柩一起葬入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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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隍庙利 切老的衣服 老旗袍 收购老旗袍为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满族骑射时穿着的一种褂子,后成为日常罩于袍子外面的服装。对襟,四面禊,长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将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即所谓大、小袖。清朝沈阳满族诗人缪润绂描述说:“卷袖长衫称体裁,巧将时样斗妆台,谁知低护莲船处,争及罗裙一击来。”可见当时满族卷袖服饰极为时兴。清初,穿马褂 于八旗士,至康雍年间满族男子穿用马褂的习俗已盛行,青年喜着马褂以示武勇。以后,由于清帝提倡骑射,经常以马褂赏赐臣下,竟成为一种“礼服”。皇帝赏给“黄马褂”也成为极高的荣誉。 马褂,是满族男子骑马时常穿的一种褂子。为了骑马方便,在长袍的外边套一种身长至脐、四面禊的短褂、马褂以御风寒。现在许多满族人所穿的对襟小棉袄,就是从马褂演变过来的。客家又叫对襟衫,马褂套在旗装或称满式长衫的外面穿用,有些类似背心或外套,故穿着整齐又称为“长衫马褂”。 马褂是有袖上衣,不同于无袖的马甲。分大襟、对襟、琵琶襟三种。一般长度到肚脐,袖子到肘部。清朝初期只是满族人穿用,由于满清强制汉人剃发易服,康熙雍正年间始广泛流行,分单、夹、纱、皮、棉等种类。 在清朝,黄马褂是皇帝特赐侍卫武士、有事功劳者和行围 成绩突出者的,代表皇室的恩典。所以其他人不得随便穿用黄色的马褂。 民国元年(1911),北洋颁布的《服制案》中将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公布《服制条例》,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 的大部分相声演员和其他曲艺演员在表演节目时仍会穿着长袍,民国成立后多改中山装,现在多为衬衣或西装。